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类别:普法专栏 发布时间:2013-06-04 浏览人次:420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南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11〕17号)的要求,根据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法宣办〔2012〕1号)精神,现就大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时代要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推进法治盐城建设,建设美好盐城提供强大内在动力和有力精神支撑。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服务大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人为本、注重服务,扬弃传承、吐故纳新为基本原则;确保实现到2015年全市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法治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的目标要求。
二、以实施“五大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保障体系完善行动。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主阵地、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搭建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平台,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力量之间的内外联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艺术团体,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完善法治盐城建设高层论坛举办机制,组织引导理论界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挖掘整理地方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借鉴吸收转化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方式方法、形式载体的持续创新。积极参与“江苏法治文化标识”公开征集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充分发挥优秀文艺文学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的重要作用,组织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家人才库,支持引导和鼓励文艺骨干进行法治类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等作品创作,实现各种形式法治文化作品的系列化、规模化,提升法治文化的传播活力。以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为着力点,积极实施法治文化精品战略,重点推出一批反映盐城精神、具有鲜明区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等主题活动,努力提高作品的影响力。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优化行动。继续实施法治文化“321”工程,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各地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年内县、镇、村总体建成率达50%以上。着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市县两级要建设集组织、规划、展示、研发、传播法治文化于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现代传播手段,积极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在继续办好农村网络法制学校、短信普法平台的同时,着力推进盐城普法网建设。在报纸、广播、电视台要设立普法新专栏,力争培育 1至2个全省知名的法制专题、专栏或专版。
(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惠民行动。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镇(街道)和村(社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85%以上,方便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组织年度全市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文化示范点(示范区)、“法制好新闻”命名评选,推动各地提升农家书屋的法制图书数量,丰富优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工作。积极参加省“法治文化节”和全省法治文艺调演,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文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把法治文化纳入文化盐城建设统一部署,纳入法治盐城建设考评和“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体系,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工作格局。搭建科学、高效、可操作的法律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化法治环境,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二)创新手段,推动工作。综合运用扶持奖励、责任分解、监测评估等手段,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推动各类媒体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
(三)培育人才,强化队伍。善于发现和利用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资源,鼓励社会各界文艺文学工作者、摄影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投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充分激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造力。
(四)树立典型,引导发展。加大省、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培育、推广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把好导向、鼓励探索,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五)强化保障,服务基层。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利用文化活动群众性、经常性的优势,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法治文化建设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历史重任,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顺应时代新要求,把握发展新趋势,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面工作,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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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