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类别: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14 浏览人次:5897
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做好集团2014年度车辆保险工作,根据集团董事会的决定,现对集团所属车辆2014年度车辆保险合作业务(含客运站旅客意外险代售合作业务)面向盐城市区范围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范围及种类
(一)招标合作业务范围:
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所属营运客车、教练车、出租车和公务车的商业险、交强险和承运险业务;市区范围内客运站旅客意外险代售业务。
(二)招标合作业务种类:
1.车辆的商业险、交强险和承运险业务;2.客运站旅客意外伤害险代售业务。
二、保险招标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
1.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持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简介;
2.单位法人签署的投标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
1.承运险承保报价:客车按40万/座、50万/座和60万/座分别报价,出租车按60万/座报价;
2.商业险承保报价:客车商业险保费最高优惠幅度及上浮幅度;出租车商业险保费最高优惠幅度及
上浮幅度。
(四)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
1.客车商业险(承运险)承保业务手续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
2.出租车承保业务手续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
3.旅客意外险代理手续费支付比例及支付方式。
(五)对合作运输单位拟采取的安全协作措施(包括防灾防损、培训、竞赛活动等方面)。
(六)投保业务受理及出险理赔方面服务承诺。
(七)投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两份用档案代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书中如有内容修改的,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书中所提及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行为,一律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要求
投标之前投标方必须仔细阅读并准备把握投标须知的内涵,对标书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由投标方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标书废弃的后果。
五、特别说明
①投标方拟承诺的特别优惠条件须在投标书中单列并详细说明。
②中标方业务份额划分,由招标方在招标结束后确定,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
③投标过程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标书制作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地点:盐城市青年东路22号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综合办公楼822室;
3.联系人:崔广源(18205115889),祝成华(13851069135);
4.咨询电话:0515-89800202(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