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积极推进高铁安全防护工程数据库建设

类别:他山之石 发布时间:2016-08-04 浏览人次:1635

来源:国家铁路局    2016-08-03

  近日,在国家铁路局召开的高铁安全质量监管交流座谈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陆东福强调:必须适应高速铁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铁路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推进高铁安全防护工程,加快完成数据库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高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

  目前,我国高铁运营里程超过1.9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占世界高铁总里程的60%;2015年高铁发送旅客9.61亿人,占全国铁路旅客发送总量的37.9%。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铁系统集成能力最强、营业里程最长,也是运营场景最复杂的国家。中央领导对高铁安全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陆东福强调,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确保高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铁路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确保高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是铁路行业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还关系到国家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也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全力维护高铁安全,是我们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针对高铁安全特点,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有效手段。

  今年以来,国家铁路局根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督办事项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高铁安全防护工程,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研究建设高铁安全防护工程数据库。据了解,该数据库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从高铁设施设备、高铁沿线防护设施、防灾监测设备、应急救援资源、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治等方面,对维护高铁安全需要落实的防护措施、需要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等信息予以记录。通过建立健全高铁安全防护工程数据库,有助于了解掌握高铁基本情况及重要设备设施的变化情况,实施精准监管;有助于掌握高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有助于掌握应急救援资源配置和落实情况,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助于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共享信息资源,推进协同监管,构建共保高铁安全的长效机制。

  陆东福在讲话中强调,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要以高铁安全防护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既要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又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铁路企业,承担起法定职责。从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出发,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法规标准建设上下功夫,更加关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加突出与高铁安全防护直接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我国高铁桥隧比重大,特别是西部铁路地质复杂、长大桥隧多,相应的防灾监测、应急处置、救援和逃生等,都应从设计理念、建设标准中得到重视和体现,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标准规范;随着铁路与现代物流的融合发展,高铁快捷货运产品的开发,如何有效地监控防范其安全风险,都需要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在加快法规和标准制修订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法规制度和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标准的执行力,为高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要在突出重点上下狠劲,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盯住影响高铁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关键部位和节点、重要时期和场所,严格许可设备准入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灾害预警防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监督检查有的放矢的监管机制。

  三是要在协同监管上花力气,深化“打非治违”,加强与公安机关、地方政府部门及铁路相关企业的协同配合,既要依法落实职责分工,又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同时还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安监、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建设、综合治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及社会专业机构的相互协作,努力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共同维护高铁安全。

  四是要在提高安全技术能力上动脑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高铁安全防护工程数据库,既要了解高铁建设运营的基本信息,更要从履职监管上掌握高铁运行安全质量状态和发展趋势,监督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灾害预警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法规标准贯彻执行等情况,充分运用监测数据,加强安全形势和事故隐患的综合分析、评估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的信息平台。

  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目前局有关部门已提出了高铁安全防护工程数据库建设的总体方案,并将抓紧制定完善数据库建设标准。要求各地区监管局以数据库建设为抓手,摸清辖区内高铁安全基本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和职责分工。下半年各地区监管局都要选择一条高铁线试点建库,并通过总结规范后逐线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