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发展成果

类别:他山之石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人次:2579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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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 ‘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部署,始终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民计民生,提升交通运输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交通运输发展成果。

      一是砥砺前行,交通运输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二五”以来,省厅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全省路网布局,有效提升了交通运输服务能力。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78585公里,比“十一五”末增加16399公里。其中高速和一级公路里程达3500公里,二级公路里程达7058公里,三级及以下公路里程达68026公里。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58%,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39%。以西宁为中心,连接7个市州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已经形成,同时实现了98.6%的乡镇、92.1%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85.09%的行政村通客车。

      二是改革创新,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以直接放权、简化程序和实行备案制等方式,实施了汽车站自主安排发班时间,客运企业在所经营的客运班线之间自主调整运力,在特定线路、特定时期由客运企业灵活调整班次等改革措施,充分激发道路客运企业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的积极性。批准了互助瑞驰客运有限公司实行“互联网+道路客运”组织方式,尝试通过移动互联网组织客源,提供门到门、点对点的客运服务,为乘客提供更加灵活、更加便捷的道路运输服务。在道路运价形成机制改革方面,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管理形式、管理权限、车型运价分类、动态调整、价格监测和保障措施,为我省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价格改革进程,夯实了政策基础。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面,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西宁、海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指导西宁、格尔木市等重点城市稳慎推进巡游车经营权改革,现全省已全部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并规范网约车发展,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了网约车审批的职责分工,指导西宁市制定了规范网约车管理的配套文件,规范了审批程序,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从业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做好了充分准备。引导巡游车企业主动转型升级,通过自建平台或与网约车平台合作,探索实行“互联网+巡游车”经营方式和服务质量实时评价管理模式,有效降低车辆空驶率,提升巡游车服务质量。

      三是互联互通,让交通运输服务更加便捷。实施了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实现全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为道路运输旅客提供更加便捷的购票服务。全力推进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完成西宁、海东两市公交系统平台接口改造,两地顺利实现与省部两级互联互通平台对接。加快实施高速公路ETC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实现我省ETC系统与全国29省(市、区)互联互通。截止目前,主线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88.46%、匝道收费站覆盖率84.21%;累计发行青通卡20.47万张,安装电子标签19.16万台,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率达24.5%。积极打造12328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电话“一号通”,为老百姓提供24小时路网信息查询、投诉举报受理等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让老百姓在购票乘车、通行高速公路等方面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是严守底线,让交通运输服务更加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建设完成并推广应用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通过实施企业动态监控,省、市(州)、县三级运管部门随机抽查,及时纠正驾驶员和车辆违法违规运营行为,有效提升行业安全生产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要求,制定印发《青海省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办法》,按要求对省际、市际班线实行实名售票、实名查验等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道路运输源头安全。连续开展了“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等专项活动,通过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有效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