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 “安全生产法”实施十周年征文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类别: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7 浏览人次:3873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在集团公司开展的 “安全生产法”实施十周年征文竞赛活动中,各单位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效果。经竞赛活动评委会综合评比,决定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以下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组织奖3个

东台有限公司    阜宁有限公司     盐城汽车客运站  

二、个人奖13个

1. 一等奖3个

吴宏祥   于建国   于淑恩

2. 二等奖4个

杨雪峰   许  晶   崔广源   孙国亮

3. 三等奖6个

    吉照前  凤晓明  袁  卫  李  进  陈  塔  向美权

 希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投身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决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