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融合发展

类别:他山之石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人次:2365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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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主体,交通、商务、物流等部门分别承担农村公路的规划、施工、监管等职能。

      二是统筹发展规划。做到农村路、站、运建设项目与道路建设养护、客货运输市场发展同步规划;农村公路网与客运站点、物流服务网络同步构建;农村公路规划、站点项目设计与资金筹措方案同步推进;道路施工质量、站场建设质量、运输服务质量实施同步监控。

      三是抓好建养管理。认真落实开工建设58个项目784公里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和600公里防护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把工程设计、招标、监理、监督、验收“五关口”,强化工程施工巡检制度;健全养护工程管理制度,4000多公里人流车流量大的农村公路均设立了养护责任公示牌、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养护档案,并因地制宜推行了市场化养护、分段承包养护、委托承包养护、专业养护等多样化的常态养护模式。

      四是强化运营管理。推进青阳、石台省级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全市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达55条,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6%。市、县(区)财政每年补助农村客运公交亏损2000多万元,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开得通、留得住”。